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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录单位 |
招录人数 |
核心报考要求 |
工作地点 / 领域 |
特殊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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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岗位(江苏)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
1 人 |
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听力 / 肢体残疾 3-4 级;江苏户籍;生活自理、能独立工作 |
江苏省内 |
年龄放宽至 38 周岁(硕士应届可放宽至 43 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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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岗位(江苏) |
基层综合服务岗 |
泰州市所属机关 |
纳入 331 人总计划 |
本科及以上;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对应残疾类别 / 等级;生活能自理 |
泰州市内 |
无基层工作经历要求;部分岗位放宽至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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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上海) |
教育服务岗 / 政务辅助岗 |
上海市属事业单位(教育、政务领域) |
20 人(专项) |
上海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大专及以上;40 周岁以下;持有残疾人证 / 残疾军人证(2025.11.6 前核发) |
上海市内 |
与公务员同享工资福利;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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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上海) |
医疗辅助岗 |
上海市属基层医疗机构 |
含在 20 人专项内 |
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优先;持有残疾人证;能适应基层医疗辅助工作 |
上海市内基层医疗点 |
紧缺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