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学求学之路行至关键节点,保研成为众多南方医科学子通往更高学术殿堂的重要阶梯。作为以医学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的保研政策不仅承载着学子的升学期盼,更彰显着学校对拔尖医学人才的培养导向。正值保研筹备的关键时期,本文特意梳理南方医科大学保研的核心条件与关键要求,为有志于深造的你拨开信息迷雾,筑牢升学根基。

一、南方医科大学保研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2026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和学术潜质。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六)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七)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开头)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开头)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放射肿瘤学、儿科学、儿外科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②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③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④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⑤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⑥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⑦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⑧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中医专业学位(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5)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考直博生专业须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南方医科大学保研流程
(一)报名及复试
1.第一轮报名及复试:
9月22日9:00-9月23日12:00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
拟定9月24日-9月26日开展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
2.第二轮报名及复试:
9月30日-10月6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
拟定10月9日-10月12日开展第二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科组织。
3.第三轮报名根据学科需求另行通知。
4.复试报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学校推免公示名单截图或证明,学生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件。
(二)复试组织及内容
1.复试组织:我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同一学科组复试组织形式相同,具体以学科通知安排为准。
(1)考生综合素质(共25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国家时政的了解、学术的认知水平及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
(2)外语应用能力(共25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3)专业基础能力(共25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
(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5分)
临床技能考核:主要针对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临床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针对报考我校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复试小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进行分项打分,各项成绩之和为考生入学总成绩。
2.成绩与录取
各复试小组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入学总成绩低于60 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3.录取程序
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请报考我校考生在9月22日起,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完成系统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程序,不在系统及时同意复试及录取的视为放弃,考生获得拟录取后,体检、政审等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